1998年12月29日,在我国组装的俄制苏-27CK战斗机首飞成功,使我国拥有了第三代重型战斗机。
20世纪90年代,世界政治和军事格局剧烈变化,我国着眼于国防现代化建设和航空工业发展,以中苏(俄)恢复军事技术合作为契机,推动苏-27CK双发重型战斗机生产许可证引进工作。1993年10月,引进项目经中国政府批准立项,代号“十一号工程”,飞机命名为“歼11”,主承制单位为沈飞公司。该工程是中俄政府间合作项目,由中俄两国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代表政府进行谈判,中方由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率队,航空工业总公司重点参与项目谈判,总经理朱育理做了大量工作。经过激烈而漫长的谈判,双方于1995年12月签订苏-27许可证生产总合同和苏-27许可证生产政府间协议,于1997年8月完成最后一个分合同的签订。
1998年12月29日,国产第一架歼11飞机首飞
首飞仪式
“十一号工程”总体目标为:在2000年前后,通过对俄引进、国内配套建设和科研生产,建成苏-27CK飞机的生产线和年修50台发动机的大修线。实施步骤为:对中国现有生产线进行适当的技术改造,并进行4个阶段7种不同工艺状态散件21架飞机的组装生产,打通飞机生产线,建成年产15架飞机的生产能力。
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,1998年12月01架组装飞机首飞。2002年9月,数万项零件全部由我国制造的苏-27CK飞机完成铅封交付,标志着飞机生产线全面打通。2003年4月,“十一号工程”通过国家总验收,圆满完成任务。
“十一号工程”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引进规模最大、投资最多、科技含量高、组织协调复杂的工程项目,具有重要的政治、经济和军事意义。通过该工程,我国获得了一型先进的双发重型三代机,并在后续衍生发展形成歼11系列,与歼10系列形成轻重搭配格局,极大提升了我军攻防作战能力。


